【遺囑認證】三房顧瑞英稱閱報得知600億資產 指林百欣笑言「邊有咁多」
撰文: 林育慧
發布時間: 2024/05/02 15:00
最後更新: 2024/05/03 09:00
已故麗新集團前主席林百欣,遺囑訂明分配財產予3名兒子及二太,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不獲列遺產受益人,質疑遺囑效力,遺囑認證訴訟今(2日)於高院續審。顧瑞英作供稱,她閱報得知林百欣於90年代時資產達600億,她曾問及林百欣,形容林百欣當時笑笑口回應「邊有咁多」。
原告遺產執行人張定球、周佩華及馮蘊瑤。張早前已去世,現由周及馮成為遺產執行人;答辯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。
顧瑞英供稱,1956年嫁給林百欣,2年後誕下女兒林明珠。顧指自1956年至1997年,林百欣每逢周四及周日會逗留在三房住所,直至他於台灣被拘留為止,當他從台灣返港後又恢復安排。
原告一方指,林百欣曾於1961至1962年間,與郭氏家族郭得勝投資麗昌工廠大廈,給予15%股權林明珠,後來因鄰近地盤發展,林百欣遂要求取回股權。根據顧之證人供詞指林百欣違反承諾,顧於庭上供稱,不同意指控林百欣違反承諾,對供詞寫法感到奇怪,顧指林百欣當時取回股權是代為投資及保管。
原告一方續指,林百欣於1988至1989年投資台灣紗廠,顧及子女分別獲10%及15%股權,顧供稱其後林百欣取回再作投資及由他代為保管。
顧於庭上供稱,林百欣約於1992年提及給她5%麗新股權,顧拒絕,她供稱當時要求「銀紙」,可以收利息,林百欣遂改為給她3至4億元作為養老收息。
原告指顧視林百欣投資10億於上海項目,是對她及女兒林明珠之餽贈,顧供稱是送給3個人。顧同意林百欣會向家人送錢以表愛意,被問及若對子女或太太感到不快時,林百欣會否透過給予較少錢表達其不悅,顧供稱不同意。
原告指顧於證人口供提及林百欣於90年代時資產總值超過600億,問及從何得知,顧供稱從報章得知,她曾問及林百欣「你有咁多咩」,她形容林百欣當時笑笑口回應「邊有咁多」。
顧供稱知悉林百欣曾訂立1973年遺囑,並指林百欣於2004年訂立遺囑時已認不到人。原告指2003年顧與林百欣關係不好,2002年始雙方已互掀訴訟,顧亦拒絕接聽林百欣來電,直至2003年才與林百欣見面兩次,分別於上海及香港文華東方酒店,顧供稱林百欣於上海時已認不出人「一路有㗎喇」。原告質疑顧就林百欣認不到人一事捏造事實,顧不同意。
聆訊明(3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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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